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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金融不当收费近8000万、中原消费金融违规处理异议 4家消费金融机构遭“理抹”

时间:2020-10-27 07:50:05来源:金融投资报

“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随借随还”……在消费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上述相关宣传也屡见不鲜,对金融消费者形成误导。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就在近日,因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不当收取费用等问题,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招联金融)被银保监会通报。在业内人士看来,严守底线、防范风险、强化合规一直是消费金融行业展业的核心问题。而今年以来,针对持牌消费金融业务经营乱象,严监管趋势仍在延续。在此情况下,行业将更加有序、规范。

夸大及误导消费者

根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日通报,招联金融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招联金融进行处理。

《通报》指出,招联金融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时,招联金融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合作商管控方面,招联金融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管控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其中,招联金融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分期业务合作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此外,招联金融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拨出催收电话,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同时,该公司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严监管趋势将延续

近年来,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迅猛。随着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等获批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已达到30家。但在入局者纷至杳来的同时,居高不下的投诉率与监管处罚,也引发各界关注。

金融投资报记者根据公开处罚信息统计,截至10月26日,包括招联金融在内,年内有4家消费金融公司收到通报或处罚。其中,今年1月,中原消费金融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郑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5万元;此外,还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在6月与9月受到处罚,分别被处以罚款40万元和50万元。处罚原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未尽贷款‘三查’职责,违规发放不符合消费用途贷款”。

而2017年以来,华融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盛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等也曾被处罚,合计罚没金额已超过1800万元。总体来看,在目前已开业的27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占比已过半。

同时居高的还有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据上海银保监局披露数据,2020年上半年,在上海银行业非银机构消费投诉方面,中银消费136件,占非银机构投诉总量的45.6%;尚诚消费金融19件,排名第四。此外还包括等多家汽车金融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频繁受罚,一方面涉及信贷资金流向不合规,未能按照监管要求有效监控借款人贷后资金使用,资金流向房地产、股市等领域;另一方面,也凸显出消费金融行业在合规经营方面仍然存在意识缺乏、重视不足等问题。

在对招联金融的通报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度被提及。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金融领域严监管趋势还将延续,行业将朝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消费金融机构也需持续强化合规经营,进一步提高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规避‘擦边球’行为,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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