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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澳门与十三行看近世中外交往

时间:2020-12-12 10:53:04来源:中国经营网

葡萄牙人是近代世界以来最早与中国直接接触的欧洲民族。从1557年他们正式定居澳门起,通过广州交易会及后来的“十三行”与省城广州发生了密切的接触与贸易,留下了丰富史料。

梁嘉彬先生(1910~1995年,十三行天宝行梁经国后人)在《广东十三行考》(1937年出版)中曾指出:“十三行贸易与澳门贸易之关联,学者往往忽视,而余以十三行之兴废莫不与澳门贸易有涉。”

我们来看一位苏格兰船长和商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留下的记录。他于1688年至1723年间,在好望角和日本之间航行经商,写了一部日志,后以《东印度新纪》为名发表:

“当我来到广州时,粤海关部下令,我、我的手下及货物留宿在‘行’或称属于它的商人的客栈中。那里只有法国人有商馆,他们可以自由来访,当我外出时,总有一些属于‘行’的仆人在远处跟踪我,我呆了约一个星期,发现没有客商前来靠近我。这使我怀疑,粤海关和客商有什么对我不利的交易,但我不知道他们设了什么计。”

这本书是1727年在伦敦出版的,但叙述的事发生在1703年。这大概是对“行”的作用最早的描述。当然,“行”的职能不仅仅局限于监视。一本1847年在里斯本出版,记载1815~1835年间来往印度、中国见闻的书中写道:

1813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行商的法律,以遏制由英国人所进行的走私活动。粤海关监督要求行商让欧洲人进来时要履行义务,但英国人一如既往。当时英国护卫舰多丽丝号抵达了澳门,准备穿过虎门。在那里它夺取了一些美国船只。中国人总是宽容的,但此时此刻他们不能再熟视无睹了。两广总督下令在广州的英国人必须离开。这些人退到了澳门,从此他们请求英廷向中国派遣大使。他们以为,只要得到贵人相助,使团会得到妥善的接待,并得到英国人不需要通过行商便可在中国经商的特权。

至少葡萄牙人认为,实施行商制度的原因是为了防止英国人的走私,这可能不是主要原因,但确实是原因之一。书中还说:

“(中国)政府为了不直接与外国人打交道,任命了一批诚实可信、家境富裕的商人代理,称这些人为行商。通过他们与外国人贸易。他们要保证欧洲人的安全,并负责有关欧洲人的法律。因此,中国人给予担保。这是在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不曾有的做法。”

保商制度确是中国的一种独创。因语言的问题,清廷官方无法有效地管理外商,因而采取了“以夷制夷”的办法。1867年出版的关于中国澳门和香港贸易情况的书中写道:

“本城有40商行,均是寄卖行或代理行,以及澳门最重要的商家。大部分商家,即一共34家,总部设在澳城,但在中国(内地)、印度支那、暹罗、新加坡和平南等地设有分号。澳门诸行的办公室和仓库设在内港的岸边,雇用了大量人员,日夜繁忙不停。除了这些商号外,还有11家八九行,这些行也寄卖商品,售出后要扣去百分之八或百分之九。”

1870年留下的史料中,则有如下记载:

“中国向英国赔偿21000000澳门元,其中包括战争费用的数额,被没收和烧毁于1839年3月28日的20289箱鸦片,广州行商欠数个英国商人的债务。”

作者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专业,葡萄牙历史科学院院士,曾任暨南大学港澳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澳门研究中心研究员,著译作品有《中葡关系史地考证》《澳门学:探赜与汇知》《东西望洋》《远游记》等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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