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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正式落地:短期降价、增保、提质 不改长期利好龙头集中度提升 给予“强于大市”评级

时间:2020-10-16 15:49:10来源:格隆汇

机构:中银国际

评级:强于大市

综合车险历经三次改革,监管从限制底线到放权险企自主定价;综合车险改革落地,短期内降价、增保、提质。长期来看,龙头财险公司科技布局较早,较早加强车险定价能力及数字化经营转型。在车险改革定价方面有一定数据优势,有望更好消化综合车险改革带来的影响。长期利好龙头集中度提升。

综合车险改革落地,短期内降价、增保、提质。据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车险改革已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实施落地。车险综合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车险责任只增不减。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 万元提升至 20 万元;(2)良好驾驶者来年保费可“打折”。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自原有-30%扩大至-50%;(3)商车险新增六项保障责任,商车三者险责任限额提升至 10 万元至 1000 万元区间,保险持续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4)在产品责任扩大的同时,商车险的基准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率同时大幅下降。此次综合车险改革主要是根据实际风险状况重新测算了基准风险的保费,包括将附加费用上限由 35%下调为 25%;预计赔付率由 65%提高到 75%,因此大部分客户的保费有大幅下降。

三次车险改革,监管从限制底线到放权。我国车险市场的改革在近 20 年间从未停止。在监管引导下经历了三次车险综合改革。(1)第一次改革:2001 年在原保监会的引导下,在广东省率先试点改革车险费率,将车险条款费率的制定和修改权限下放给保险公司。监管主旨是开放车险市场,鼓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及开发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但由于市场的恶性竞争,车险经营中多次出现“高保低赔”、“无责不陪”等霸王条款,第一次车险改革市场化终结;(2)第二、三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 2016年启动。是在制定统一车险行业基准风险保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2016 年起将天津等 12 个城市纳入第二轮车险试点范围,2016 年 6 月,第三轮车险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2017 年 6 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下调各地自主渠道系数及自主核保系数,部分地区最低折扣率至 0.3375。随着险企自主定价范围的扩大,监管不再限制车险最低价,险企完全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设置系数下限。

投资建议:

车险经历三次改革,监管重点从原有后端赔付管理,前置到车险核保及定价。龙头财险公司科技布局较早,较早加强车险定价能力及数字化经营转型。在车险改革定价方面有一定数据优势,有望更好消化综合车险改革带来的影响。另外一方面,对于费率的严控,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小财险公司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原有市场上存在的陋习被消除,促进车险市场化经营。预计未来车险市场龙头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利好龙头财险公司。

风险提示:

保障型产品保费增速不及预期;市场波动对投资收益、估值的双重影响;利率下行带来的险企投资不确定性;疫情蔓延程度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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