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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法律实践高峰论坛在宁举行

时间:2021-04-18 11:50:02来源:新华网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律如何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4月17日,以改善区域营商环境为核心主题的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法律实践高峰论坛在宁举行,来自国内法律与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法律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汇聚智力。

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宣东受邀参加论坛并致辞。陈宣东表示,随着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带来叠加效应,长江经济带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在迎接机遇的同时,长三角地区的法律服务业同样面临更多挑战。他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打造离不开法制建设,南京江北新区正在推进全国首个法律园区建设,未来南京将成为法律新高地。

作为本次论坛承办单位,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巍在致辞中表示,就在论坛举办前一天,天达共和南京办公室正式落户南京建邺,成为建邺区第67家律所,也是在南京设立分所的第20家北京律所。未来将紧跟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将专业研究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贡献法律人的力量。

“营商环境具有‘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特征,目前国内很多地方在营商环境改善上主要聚焦‘快’,强调办事流程更优化、便捷,时间短,程序少。下一步竞争力是在法制化和国际化上,让投资者敢于投资、安全投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教授级研究员、产业部城镇化室主任马庆斌说,中国未来经济发展要和全球对接,不仅要发展还要讲安全。“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调 ‘安全’,这说明中国的经济治理水平提高了,讲规则,讲规矩。”

“今年3月1日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区域为保护对象的法律,对整个长江经济带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说,《长江保护法》中有很多亮点,“比如第75条、76条,它特别提出要发展绿色债券,发展相关金融产品,要做生态环境保护基金,这是在以前法律中从来没出现的词汇,尤其是出现在一个要保护环境的法律当中。所以法律人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有非常大的机遇,要创新思维和服务,为环境保护做一些好的法律产品。”

圆桌对话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教授级研究员马庆斌,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繁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院长傅蔚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佳春,围绕“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就“如何看待长江经济带的新格局和新趋势”“‘十四五’新格局、新形势下法律人所面临的挑战”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活动现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官郁琳作了《营商环境的法治内涵与司法保障路径》主旨演讲。她指出,法律要素贯穿企业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相关法律规范对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意义重大,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久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郁琳认为,从体系上看,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环境主要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三个法律层面。从司法体系看,第一个要务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二要务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第三要务则是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各类主体的胜诉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出席论坛,并带来《律师合规业务的基本框架》专题学术研讨。陈瑞华分享了近年来关于合规业务的研究成果与经典案例,他认为法律在合规制度建立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觑,在我国建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合规管理体系亦具有重大意义。在合规业务中,律师应针对企业的性质、业务和合规风险,协助企业建立有针对性的合规管理体系,同时建立风险评估准则、完善尽职调查及合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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