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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12.97亿元出让3宗商业用地 宗地总面积8.29万平

时间:2020-12-22 14:50:14来源:中国网地产

12月22日,广州市白云区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3宗商业用地,宗地总面积82948㎡,总起始价12.97亿元。最终,3宗地块均以底价成交。

思城未来城市(广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641万元摘得鹤龙街黄边村AB2901120地块。

广州市白云区12.97亿元出让3宗商业用地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99号。宗地面积5902㎡,可建设用地面积3761㎡,计容建筑面积≤30950㎡,起始价30641万元,竞买保证金6129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城市BIM设计咨询总部基地。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自持物业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地块内规划的城市道路、绿地需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按《广州市市政工程主要项目概算指标及编制指引》所规定概算价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在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概算评审结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竞得人须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地下环路、地下空间、二层过街连廊、防空地下室、市政管线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等工程均需要按照《广州设计之都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方案》、《广州设计之都二期工程(东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广州设计之都城市设计导则》要求建设,并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报建、设计和施工工作,服从政府指定相关单位的全面协调管理。

地块的地下空间建筑应按照《广州设计之都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方案》,为公共地下空间预留足够缓冲区域以及联系通道接口,并应通过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地块公共地下空间和缓冲区域建成后,竞得人须将该部分工程无条件移交政府指定相关单位管理。

广州白云公资云湖科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4058万元摘得亭岗站周边AB2404113、AB2404116地块。

广州市白云区12.97亿元出让3宗商业用地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100号。宗地面积34138㎡,可建设用地面积24827㎡,计容建筑面积≤94342㎡,起始价54058万元,竞买保证金10812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数字科技大厦,产业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物业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因涉及河涌水域等,在办理下一步规划审批手续前需进一步取得水务等管理部门意见。地块范围涉及河涌及其管理范围,临河建筑物边线应按照要求退让河涌管理范围(蓝线范围),不得在该管理范围内布设建、构筑物,不得进行围蔽。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AB2404116地块(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按照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广州市白云湖数字科技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45019万元摘得亭岗站周边AB2404114、AB2404117地块。

广州市白云区12.97亿元出让3宗商业用地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101号。宗地面积42908㎡,可建设用地面积27769㎡,计容建筑面积≤77753㎡,起始价45019万元,竞买保证金9004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0%,自持物业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因涉及河涌水域等,在办理下一步规划审批手续前需进一步取得水务等管理部门意见。地块范围涉及河涌及其管理范围,临河建筑物边线应按照要求退让河涌管理范围(蓝线范围),不得在该管理范围内布设建、构筑物,不得进行围蔽。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AB2404117地块(用地性质: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G1/A2)),按照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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