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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彭静:成渝地区开放型经济尚存短板 亟需国家政策扶持

时间:2021-03-17 11:49:29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带来一份关于支持成渝地区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她表示,“成渝地区具有内陆性、国际性和战略性特点,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肩负我国中西部地区融入世界发展体系的国家使命,是中国经济现代化、加速国际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但与发展要求相比,当下成渝地区开放型经济体系尚存短板,亟需国家政策扶持。”

彭静将成渝地区开放型经济体系存在的短板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放通道面临“三类梗阻”,制约了面向全球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首先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能受限。2020年以来,西部陆海新通道加速释放运能红利,形成了我国面向海外市场的新通道。但当前大量新业务(冷冻原箱、电商物流)仍处于试水阶段,形不成足够流量,传统业务(大宗商品物流等)尚未大量引入。其次是对外口岸建设协同困难。沿线省市各口岸贸易、物流查验管理部门数据尚未共享, 目前尚未形成“监管结果互认”。各省市内部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间的业务要求和数据标准不一致,目前未能制定公认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第三是物流通道难以适应对外开放的新要求。如空运通道的第五航权缺少经费支持,影响了航空公司的积极性。

二是开放平台面临“三大困境”,限制了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和能力。首先是平台功能发挥不畅。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对平行进口车不予3C认证,使得平行进口车只能以大贸车的方式进口,降低了平行进口车在价格上的优势,不利于成渝平行进口车行业的发展。其次是枢纽集聚功能有待增强。如国家层面给予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推进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允许专业人才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政策,在川渝自贸区尚未落地。第三是协同机制未理顺。如中欧班列(成渝)尚未实现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在补贴标准、运行机制等方面尚未实现深层次协调衔接。

三是开放主体面临“双重冲击”。首先是面临外部环境对成渝地区供应链的冲击。当今,国际形势多变急变,外贸外资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当下体现为制造业供应链集群式外迁的风险。其次是面临市场主体的产业优势尚未转化为海外市场优势。成渝以笔电为代表的传统外贸产业集群大而不强,以汽车为代表产业外向度不高,且新兴产业集群量小未成规模。

针对成渝地区开放型经济体系存在的问题,彭静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推动成渝地区开放通道“拓面”。在现有铁路公司协调机制基础上,健全形成国务院分管领导、部长级、国家铁路集团、班列开行城市在内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中欧班列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议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将出海出境大通道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建议商务部支持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加速落地,依托全国自贸区在“十四五”期间扩面升级的趋势,支持重庆建设内陆自贸港。

二是支持成渝地区开放平台“升级”。“陆海新通道”建设由于涉及诸多国家和地区,需要解决好各方协调合作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分工与协调、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等问题。建议国家商务部牵头加快建立“陆海新通道”建设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国际法和谈判明确各参与方和利益攸关方的权益与责任,特别是处理好与东南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关系。在现有的中国与东盟合作机制、中欧合作机制、WTO规则等基础上,加快建立“陆海新通道”建设国际合作机制。建议从顶层设计入手,成立“陆海新通道”建设协调小组,成员由有关部委、沿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组成,明确主导省市和省际分工,发挥重庆的骨干作用,建立定期磋商机制,制定通道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通道建设,协调各方分歧。

三是引导成渝地区开放政策体系“赋能”。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已经实施的赋予铁路运单证金融属性、铁海联运不换箱的基础上,建议商务部积极探索陆上贸易在法律支撑、标准化建设、产品创设及推广运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实施要点。做好制度和标准体系向西部地区的复制推广,以此整体提升西部内陆开放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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