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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南城: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

时间:2020-10-03 10:49:50来源:中国江西网

10月3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发烧咳嗽潜在风险病人情况,切实防止疫情传播,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要求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对发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凭身份证销售。

实行实名登记,凭身份证信息方可购买

据悉,根据要求,南城县所有药店销售发烧、咳嗽感冒类药品必须实名制登记,凭身份证信息方可购买。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发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登记表”做好指定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工作,按照表格内容对进店购买与治疗发热、咳嗽有关药品的消费者进行详细询问、实名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体温、购买药品名称、数量,以及是否从疫区返回等有关内容以备查验。

处方药的销售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

与此同时,各药店要加强与治疗发热、咳嗽有关药品的管理。

处方药的销售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认真查验处方、询问消费者的症状体征、核对人员和药品信息,提供用药指导,对发烧咳嗽类病人建议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药店每日下午3点前必须发送当日销售登记表

各药店每日下午3点前必须将当日销售登记表发送至该局药械化股,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至卫健委。

据统计截止目前,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对50余家药店检查了执行登记落实情况,南昌县药品零售企业均能很好的落实该项制度,报送60余条购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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