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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产品降价净现比低 陷专利侵权诉讼撇清昆山违规

时间:2020-12-09 16:49:48来源:中国经济网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将于12月11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怡合达此次拟募集资金11.46亿元,其中,7.79亿元用于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3.07亿元用于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6000.00万元用于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建设。2019年,怡合达现金分红2880.00万元,其余各年均未进行现金分红。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5亿元、7.61亿元、5.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4亿元、7.61亿元、5.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5亿元、5.99亿元、6.94亿元、4.75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0.96、0.91、0.8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6.09万元、1954.67万元、7153.08万元、8990.0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为0.19、0.20、0.50、0.74。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总额分别为3.64亿元、7.64亿元、13.02亿元、14.55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1.32亿元、1.53亿元、1.87亿元、2.4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6.77%、20.31%、14.52%、17.10%,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分别为23.32%、18.61%、20.04%。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54%、47.88%、58.51%、50.35%。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4亿元,占比分别为99.85%、99.94%、99.97%、99.68%。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分别为7439.64万元、8610.38万元、1.20亿元、1.55亿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28%、57.86%、65.41%、63.75%。其中,应付材料款分别为7030.89万元、8279.39万元、1.17亿元、1.52亿元,占比分别为94.51%、96.16%、97.92%、98.77%。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分别为617.39万元、2252.58万元、2906.27万元、3103.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3.47%、2.67%、2.76%。其中,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90.43万元、1899.74万元、2107.42万元、2242.51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28.38万元、371.42万元、840.91万元、906.04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13.97万元、1.37亿元、1.72亿元、2.49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50%、21.07%、15.82%、22.1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73.81万元、1.45亿元、1.91亿元、2.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81%、23.16%、25.08%、25.4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1107.01万元、2515.98万元、5510.80万元、4712.44万元,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106.29万元、2346.93万元、3978.60万元、2206.81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7次、5.80次、4.54次、4.62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2018年分别为6.01次、5.98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亿元、1.75亿元、1.93亿元、2.1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1%、26.88%、17.72%、19.23%。存货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77亿元、1.94亿元、2.18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74%、49.46%、44.69%、71.5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中半成品余额分别为2292.90万元、3381.05万元、3418.20万元、3185.42万元,占比分别为16.37%、19.08%、17.58%、14.58%;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775.02万元、8790.65万元、8869.07万元、9349.28万元,占比分别为48.37%、49.62%、45.62%、42.79%;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3076.20万元、3600.85万元、5155.76万元、6358.7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8次、2.26次、2.34次、2.96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4.80次、4.08次、3.36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6%、42.83%、42.9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3%、42.81%、42.95%。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同行业可比公司米思米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83%、42.81%、42.63%。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直线运动零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2.20%、27.89%,传动零部件平均售价2018年至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24%、7.58%、3.36%,气动元件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31%、3.9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4.17%、1.49%,机械加工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7.03%、6.79%,机械小零件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12.02%、4.30%,电子电气类平均售价2018年、2019年分别下降18.63%、11.03%,工业自动化设备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60.94%、44.95%。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存在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情形、现金交易。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9.71万元、126.02万元、304.73万元、68.6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2%、0.20%、0.40%、0.13%,占比很低。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客户自身实际经营需求而产生,其受托方均为客户自身的关联方或者相关方。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通过现金收款的金额分别为72.62万元、19.67万元、4.50万元、1.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9%、0.03%、0.01%、0.00%,占比很低。公司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客户要求使用现金支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现金支付零星供应商货款,金额分别为32.47万元、22.16万元、20.23万元、6.1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5%、0.06、0.05%、0.02%,占比很低。

深交所对怡合达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显示,怡合达存在3起诉讼,且公司均作为被告。怡合达回复表示,其中2项诉讼事项已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被告合计赔偿原告相关损失15.5万元,另1项诉讼事项仍在审理中。

招股书显示,怡合达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的昆山怡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立国此前曾持有昆山怡合达20%股份并担任监事,2016年9月转让其股权,昆山怡合达后于2019年9月注销。

怡合达在招股书中表示,昆山怡合达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公司、公司实控人,但据投行财事,昆山怡合达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金立国还持有股权,还一度是最大股东。

根据相关判决显示,2018年5月9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2018)苏0583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邵晓光在经营负责被告单位昆山怡合达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

通过上述时间显示,金立国直到2016年才转让退出,时间抓的可谓是刚刚好。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竟然是金立国的前妻郭丽春,根据信息显示,双方于2007年8月登记离婚。过去了10年,双方仍有往来,而且一出手就是帮大忙,看来是真爱啊。要知道,那个恐怕也没有人敢接手这个烂摊子。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怡合达,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主营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怡合达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公司主要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相关产品,包括直线运动零件、传动零部件、气动元件、铝型材及配件、工业框体结构部件、机械加工件、机械小零件、电子电气类等产品类别。此外,公司还可向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

怡合达控股股东为金立国,直接持有公司8637.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26%,并通过众慧达和众志达间接控制公司7.616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1.6093%的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合计控制公司53.0565%的股份。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怡合达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怡合达此次拟募集资金11.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投资总额7.79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79亿元;2。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3.07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07亿元;3。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建设,投资总额6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000.00万元。

2019年,怡合达进行现金分红2880.00万元,其余各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

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35亿元归母净利润1.21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5亿元、7.61亿元、5.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4亿元、7.61亿元、5.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5亿元、5.99亿元、6.94亿元、4.75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0.96、0.91、0.8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6.09万元、1954.67万元、7153.08万元、8990.0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为0.19、0.20、0.50、0.74。

2020年上半年总资产14.55亿元总负债2.4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总额分别为3.64亿元、7.64亿元、13.02亿元、14.5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3.27亿元、6.49亿元、10.87亿元、11.24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666.42万元、1.14亿元、2.15亿元、3.31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负债合计分别为1.32亿元、1.53亿元、1.87亿元、2.4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30亿元、1.49亿元、1.83亿元、2.43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14.10万元、384.88万元、348.57万元、494.5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6.77%、20.31%、14.52%、17.10%,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分别为23.32%、18.61%、20.04%。

2020年上半年货币资金5.66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54%、47.88%、58.51%、50.3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银行存款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4亿元,占比分别为99.85%、99.94%、99.97%、99.68%。

怡合达表示,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01亿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5月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融资总额2.75亿元。2018年末,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242.00万元为法院冻结资金,使用受限。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25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融资总额3.60亿元。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017.1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在建工程款项较多以及支付现金股利2880.00万。

2020年上半年应付账款1.55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分别为7439.64万元、8610.38万元、1.20亿元、1.55亿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28%、57.86%、65.41%、63.7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中应付材料款分别为7030.89万元、8279.39万元、1.17亿元、1.52亿元,占比分别为94.51%、96.16%、97.92%、98.77%。

怡合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规模增加、公司与供应商合作加强,公司期末应付账款有所增加。

2020年上半年应收票据3103.2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分别为617.39万元、2252.58万元、2906.27万元、3103.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3.47%、2.67%、2.76%。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90.43万元、1899.74万元、2107.42万元、2242.51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28.38万元、371.42万元、840.91万元、906.04万元。

怡合达表示,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652.35万元、677.16万元和200.23万元,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规模的扩大、合作时间的增加,公司客户通过票据回款增加较多。

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2.73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13.97万元、1.37亿元、1.72亿元、2.49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50%、21.07%、15.82%、22.17%。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73.81万元、1.45亿元、1.91亿元、2.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81%、23.16%、25.08%、25.4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1107.01万元、2515.98万元、5510.80万元、4712.44万元,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106.29万元、2346.93万元、3978.60万元、2206.81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7次、5.80次、4.54次、4.62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2018年分别为6.01次、5.98次。

2020年上半年存货余额2.1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亿元、1.75亿元、1.93亿元、2.1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1%、26.88%、17.72%、19.2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77亿元、1.94亿元、2.18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74%、49.46%、44.69%、71.5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中半成品余额分别为2292.90万元、3381.05万元、3418.20万元、3185.42万元,占比分别为16.37%、19.08%、17.58%、14.58%;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775.02万元、8790.65万元、8869.07万元、9349.28万元,占比分别为48.37%、49.62%、45.62%、42.79%;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3076.20万元、3600.85万元、5155.76万元、6358.7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8次、2.26次、2.34次、2.96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4.80次、4.08次、3.36次。

2020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42.9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6%、42.83%、42.9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3%、42.81%、42.95%。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同行业可比公司米思米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83%、42.81%、42.63%。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直线运动零件毛利率分别为41.61%、42.33%、41.39%、39.37%,传动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53.58%、55.46%、55.33%、52.68%,气动元件毛利率分别为36.90%、38.14%、38.07%、34.55%,铝型材及配件毛利率分别为28.70%、27.56%、28.77%、34.3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毛利率分别为47.38%、48.82%、49.92%、51.93%,机械加工件毛利率分别为50.39%、48.02%、46.49%、45.57%,机械小零件毛利率分别为70.33%、72.02%、69.95%、66.99%,电子电气类毛利率分别为29.84%、30.07%、28.19%、25.27%。

多款产品平均售价下降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部分产品价格下降。

直线运动零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2.20%、27.89%,传动零部件平均售价2018年至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24%、7.58%、3.36%,气动元件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31%、3.9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4.17%、1.49%,机械加工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7.03%、6.79%,机械小零件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12.02%、4.30%,电子电气类平均售价2018年、2019年分别下降18.63%、11.03%,工业自动化设备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60.94%、44.95%。

怡合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原因主要系同一产品大类下物料型号较多。由于尺寸、规格、材质、工艺、加工难度等因素不同,不同物料价格存在差异。因此,同一品类下细分产品结构变化将影响产品大类平均售价。

存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存在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情形、现金交易。

第三方回款: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9.71万元、126.02万元、304.73万元、68.6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2%、0.20%、0.40%、0.13%,占比很低。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客户自身实际经营需求而产生,其受托方均为客户自身的关联方或者相关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所对应营业收入真实。

2019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为304.7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78.71万元,主要原因系,2019年7月公司收到工业自动化设备客户美利龙餐厨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委托Hans-Mill Corp支付的214492.70美元(换算为人民币为1473908元)。在扣除该笔第三方回款后,公司2019年度第三方回款总金额为157.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21%。针对该笔销售回款,公司与美利龙餐厨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Hans-Mill Corp签署了三方支付协议,该笔回款为客户的真实回款。

根据《审核问答》第三方回款相关规定,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类型及交易习惯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处于合理可控范围,销售回款具有可验证性,销售循环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符合《审核问答》等相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ERP系统将销售订单与客户、付款人进行关联,对第三方回款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公司均要求客户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否则公司不予承认该回款。报告期内,公司一贯执行该规定,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现金交易: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通过现金收款的金额分别为72.62万元、19.67万元、4.50万元、1.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9%、0.03%、0.01%、0.00%,占比很低。公司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客户要求使用现金支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现金支付零星供应商货款,金额分别为32.47万元、22.16万元、20.23万元、6.1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5%、0.06、0.05%、0.02%,占比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较小,符合公司的经营特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金交易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现金交易与银行对公账户交易相关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的原则与依据一致。公司通过现金收款的产品销售均签订了销售订单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相关收入真实可靠,不存在虚构收入或通过现金收款避税的情况。公司针对现金交易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于现金收款,出纳在收到货款后核对收款收据,确认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对于现金付款,由报销人凭签批的报销单办理报销,会计在收到报销单后检查签批的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单据是否合规等,经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批。出纳根据会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签批通过的报销单办理报销。对于公司的现金,由会计与出纳定期组织现金盘点,财务总监监盘和核查。

三遭起诉侵权:两项判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

深交所对怡合达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显示,怡合达存在3起诉讼,且公司均作为被告。怡合达回复表示,其中2项诉讼事项已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被告合计赔偿原告相关损失15.5万元,另1项诉讼事项仍在审理中。

(2020)粤73民初752-754号案件诉讼: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020)粤73民初872-873号案件诉讼: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结果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8万元,公司已支付上述费用。

(2020)粤73民初874-875号案件诉讼:深圳胜蓝电气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结果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7.5万元,公司已支付上述费用。

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与深圳胜蓝电气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公司,上述诉讼所涉专利产品为原告取得的具有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

报告期内,与上述诉讼涉及的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0.43万元、2.55万元、0.36万元、1.96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0.01%。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停止采购或销售与上述诉讼相关的产品。

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招股书显示,怡合达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的昆山怡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

金立国此前曾持有昆山怡合达20%股份并担任监事,2016年9月转让其股权,昆山怡合达后于2019年9月注销。

2018年,昆山怡合达总资产为383.68万元,净资产为-167.74万元,营业收入为1311.73万元,净利润为65.44万元。

据投行财事,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已于2016年9月转让其持有的昆山怡合达股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关。

那么,这个事件真的与金立国无关吗?根据相关判决显示,2018年5月9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2018)苏0583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邵晓光在经营负责被告单位昆山怡合达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

通过上述时间可以看出,昆山怡合达干违法犯罪事情的时候,金立国还持有股权,还一度是最大股东,直到2016年才转让退出,时间抓的可谓是刚刚好。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竟然是金立国的前妻郭丽春,根据信息显示,双方于2007年8月登记离婚。过去了10年,双方仍有往来,而且一出手就是帮大忙,看来是真爱啊。要知道,那个恐怕也没有人敢接手这个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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