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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能源风电项目触生态红线损1.9亿 风、光项目于“十四五”面临生态考验

时间:2021-03-25 17:49:50来源:财经网

近日,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公告表示,收到了接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函件,要求公司科学制定拆除和生态修复方案,确保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整改,并在7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据公开信息,大风坪风电场位于中国贵州省黔南自治州独山县,装机容量48MW,安装有24台2MW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110千伏升压站一座。其装机容量占大唐新能源在役总装机容量10015.7MW(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0.48%。

大唐新能源表示,将积极响应政府的要求,拆除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机及升压站。根据初步测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9亿元。

大唐新能源进一步表示,将积极与贵州省、黔南州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在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尽量降低损失,其中包括:本公司尽快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工作及生态恢复工作;对迁建风机机位重新选址、新项目的获取等优惠政策寻求政府支持。

无独有偶,近年,全国出现多起光伏、风电项目违占耕地、林地事件。

据大理日报报道,2019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县林草部门在开展森林核查过程中,发现弥渡县朱坊后山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该项目的责任人为弥渡县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第三方评估公司量化评估,该项目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50.9亩,损害蓄积215.42立方米,林地土壤损失1143.33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价值344.92万元。

2020年6月,河南省林州市法院公告称,2016年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林州市东姚镇旭姚光伏送出线路石大沟村30WMP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外线工程,被告人魏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施工方在林州市东姚镇石大沟村、南窑村等村的林坡上施工,施工时修路和建铁塔占用了林地,造成林地毁坏。合议庭经合议后,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魏某单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光伏、风电项目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现象,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并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法官进行规范。

2019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该文件指出,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区域以及沿海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为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

2021年2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这也给部分拟采取“农光互补”的光伏项目上了警钟,落实项目时必须要合法合规,加强环保,减少对地表植物的破坏。

此外,一些省市在提出“十四五”规划时,对于风、光项目与生态平衡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规定: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这样一来,作为风、光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地区,将在未来有一批新能源项目因为保护生态而退出。

“十四五”期间,风、光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一个新高度。与此同时,风、光等新能源项目也将面临着生态环保的红线考验。尤其是在风、光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的西部及西南部地区,新能源项目如何平衡与环境的关系,将成为项目开发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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