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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蓝天保卫战”收官:2643辆大卡车“被自愿”报废 2200余辆未获补贴

时间:2020-11-21 09:49:11来源:中国经营网

陕KA0554,国三排放标准,营运型重型柴油货车,十年前出厂时核定总重31吨,现已“提前报废”,被拆解为14.98吨的废铁和杂质。按720元/吨的废铁回收价,陕西榆林车主郑金如拿到10051元的“残值款”,理论上,他还应领到一笔26000元的政府补贴。

依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是这场战役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在能源重镇榆林,这也是大量国三车主申领报废补贴的最后一年。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当地已有2643辆老旧车经由榆林市唯一一家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办理完各项报废手续,其中2200余辆被企业认定完全符合补助范围,但迟迟没有领到补贴。

该企业称,在2020年登记的国三车,目前都没有发放过政府补贴,市政府也从未下达过书面文件告知公司停止接收报废车辆。9月底,车主则通过市长信箱得知:2020年度报废车辆均为自愿报废,无政府补贴。

事实上,自2019年开始,榆林国三车即已遭多方围堵:政府下令,不让工厂给国三车装货;交警盯着不让上路;车管所把车的信息锁了,就和“黑车”一样。“所以我们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响应号召报废。”某车主说。

截至发稿,相关部门未对停发补贴做进一步解释。不过,记者了解到,榆林市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榆林市高排办”)已于近日向陕西省高排办发送请示文件。

11月9日,陕西省高排办主任梁刚向记者表示,已上报至牵头单位陕西省环保厅,具体情况需6家相关单位一同协商。

口头通知

根据国务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陕西在2018年制定具体办法,其中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具体车辆,则以环保部门公示数据为准。

依据《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各级环保、商务、交通运输、公安、财政部门有着明确分工。其中,商务部门负责提前淘汰老旧车的上门回收、拖移拆解、补助申领及监管工作。

榆林市华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历了国企改制,现为当地唯一一家有资质回收高排放车辆,并代理车主向政府申请补贴的企业,市商务局为其主管部门。

《补助办法》还针对不同车型的老旧车规定了补助限额标准,其中2020年度“重型营运载货车”的补助金额为26000元。

今年3月24日,榆林市政府印发《榆林市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称“淘汰老旧机动车总量已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关于本年度符合提前淘汰的重型柴油货车是否享有补助政策,没有明确提及。

华源公司总经理高源告诉记者,在会议上,他接到榆林市高排办主任口头告知:“老旧车已经办理的后续会解决(补贴问题),没办的给车主解释一下,暂时缓一缓,看省里的下一步任务。”

华源公司董事长高雄飞称,公司随后没有接收于3月24日至6月12日期间前来报废的国三车辆。郑金如也向记者证实,华源公司在5月底至6月中确有一段时间停止接收国三车,但未声明原因。而据多位车主提供的报废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3月底至5月。高源则回忆,在此期间,公司仍接收过大概几十辆老旧车,属于车主自愿报废,不考虑补贴是否能发放。

6月12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排办组织榆林市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华源公司参会。华源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关于榆林市老旧车是否停收的问题,省高排办张民主任明确表示,任务的完成不代表补助政策的停止,多次强调《补助办法》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此次会议后,华源公司重新恢复老旧车的受理业务,似乎一切如常。

7月1日,郑金如在华源公司神木回收点办理手续时,被告知补贴政策依然有效。他还提前填好一张《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等拿到同时盖有省市两级商务部门监管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之后,再进入补贴申请的流程。

此后,郑金如多次在电话中询问补贴发放进展,得到的答复都是“没问题”。

事实上,多位榆林市国三车主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收到华源公司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终止报废补贴的文件,在华源公司的小程序中,也始终显示着“有补贴”的状态。而华源公司也表示,没有得到政府下发的书面通知“确认没有补贴”。

直到10月份前后,持续等待补贴发放的千名车主,才得到消息,市政府办公室回复称:2020年榆林市未下达柴油营运车辆任务,市财政局未安排补助资金预算。故2020年度其余报废车辆均为自愿报废,无政府补贴。

车主们再也坐不住了,向华源公司讨说法。10月15日,华源公司接到商务局和车管所口头告知,停止接收前来报废的老旧车。

“自愿报废”

2643辆大卡车,有的属于当地的汽车贸易公司,将客户置换下来的老旧车统一回收,而有的是像郑金如这样的个人车主,迫不得已将自己“唯一的挣钱工具”交付给榆林唯一得到政府授权的华源公司。

车主们一致表示,如果没有补贴,他们不会交车。有车主向记者展示了华源公司内的大幅展板,将政府的补贴标准作为“宣传”。

车主刘勇(化名)说,在今年3月至9月陆续将40多辆国三车报废前,他都打电话向华源公司确认过,对方说有补贴,才把车交过去。“大家就是为了享受国家政策。”

刘勇负责当地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办理老旧车的报废工作,他名下有多辆国三车,加上公司的车辆一共应得百余万补贴款。

他早在2018年政策发布时就获知国三车可以提前报废申领补贴,“公司都有,每年的补贴咋补,什么车型能补什么不能补,资料满城都飞着。”

尽管前两年的补贴数额更高,也抵不过跑车一年能挣的钱,不到万不得已,车主不会“自愿报废”。

国三排放标准从2008年开始实行,至今国三车车龄最长的也没有达到15年的使用年限,属于提前淘汰。提前淘汰是指低于车辆使用年限1年及以上。

“我的车规定能跑15年,但去年还不到10年,所以我还是不想交,”车主李铁军(化名)跟记者算了一笔账,“这个政策如果没变,我就还能再跑五年,跑五年我一年挣5万元,五年25万元。我现在交了,加上补助也就3万元,现在到手只是五六千元。”

车主们向记者反映,即使不报废车辆,生意也做不下去了。2010年6月以前登记的重型大货车都先后被车管所锁定,各交警大队相继发布禁止环保局公示的“老旧车”上路的通知,在稽查中,一经发现立即扣押车辆并联系华源公司报废。

今年7月,榆林市交警大队与重点企业召开国三尾气排放车辆淘汰座谈会,要求相关企业不得使用国三以下重型运货车辆进厂装货,一旦发现严厉处罚。

2018年至2019年,郑金如曾三次接到户籍所在地榆林佳县交警的电话。“2018年是动员报废,2019年的两次都是强烈要求报废。”因其常住榆林市下辖的县级市神木市,因而“躲过一劫”。一直到今年的5月底,郑金如在车辆年检时被告知“环保局公示名单中的车不能检”,他也不敢再跑了,只好主动去华源公司报废。

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规定,到2020年底前,全省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油改气)两万辆,其中关中地区(不含榆林)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其他各市淘汰总量的30%以上。

3月24日,《工作方案》中提到目标任务及进展:2018至2020年,全市应淘汰老旧机动车12500辆。目前,淘汰老旧机动车总量已提前超额完成任务,老旧燃气车淘汰任务还有260辆。

陕西省交警总队高排办原主任张民向记者解释,淘汰总量是以各地的国三货车保有量来核算,即榆林市国三货车保有量的30%以上。分配到各地的任务量只是对内的一个基本的工作机制。“省级政策上面也没有说你达到这个量了就可以不执行文件了。”

《补助办法》规定,补助资金的申领发放应遵循“只要淘汰报废,就可享受补助”的基本原则。补助所需资金的投入由省级与市县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为加快车辆淘汰更新,各地应先行垫付补助资金,保障政府补助及时兑付。补助期限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针对各地的淘汰任务和补助政策之间的联系,张民回应称,“这两个看似好像有关联的事情实际上是一个比较独立的事情,没有直接关系。”

张民表示,《补助办法》中没有明确淘汰任务是多少,超出任务就不予享受补贴,各地市已经完成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地方很多,只要在补助期限内,补助政策都在执行,符合补助条件的都应当能够申请到补贴。

记者了解到,榆林市在2020年以前“超额完成任务”的老旧机动车也没有全部获得补贴,据华源公司透露,其中2000余辆办理了灭失注销,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榆林市车管所高浪介绍,因部分车辆手续不全,车主需要补录手续。据榆林车管所公众号,截至2020年4月1日,全市累计补录淘汰老旧车信息10636份(其中,拆解9237份、灭失1399份)。

一份华源公司2018年至2019年高排放老旧车兑付总表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共兑付9955辆,共兑付金额2.59亿元。另据华源公司财政入账明细,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华源公司收到由榆林市财政局拨付,由商务局下发的,分9个批次的补贴款,共计2.66亿元。高源向记者解释,这2.66亿元是2018年和2019年的老旧车补贴款,以及2020年“油改气”车辆的补助金额,不含国三车的补贴。其中,未兑付的642万元对标部分在异地报废回来办理补贴而手续尚不齐全的车辆。

记者注意到,虽然营运柴油货车不在榆林市2020年的淘汰任务之列,但《工作方案》中指出:市商务局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及时掌握符合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情况,协调做好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

记者联系榆林市财政局环资科,相关负责人称财政局只是根据榆林市高排办的文件执行资金的拨付,任务已经完成了,任务内的资金都已经兑付完了,针对国三货车后期补不补要具体咨询高排办。

回收差价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车主们还普遍对华源公司的废铁回收价格产生质疑,称其远低于一吨2000元左右的市场价。

郑金如告诉记者,去年,神木市交警大队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和内蒙古有资质的报废公司联系,把神木县900多辆国三车带到内蒙古鄂尔多斯报废,废铁回收价一吨1200元至1600元。

高雄飞回应称,华源公司的废铁回收价格按照“再生资源协会废铁指导价”,前两年是四五百元一吨,现在(协会)的价格是718元一吨,我们按720元一吨算,轮胎好一点的还会高,一个车一个价,最高给到1500元一吨,实际的重量还要在称重后扣除0.5吨到1吨的杂质。

高源表示,公司会根据陕西省协会的基础价格来调整当地的价格,“有的地方离钢厂近,运费会便宜点,或者在拆解过程中要求不同,价格就不同”。

2019年2月,榆林市高排办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指出,“据榆林市商务部门了解,我市目前对淘汰老旧机动车报废回收价格为每吨400元(以车辆行驶证登记质量为准),略高于省西安市、延安市每吨300元的回收价格,低于外省内蒙古、宁夏周边地区的回收价格”。

据《陕西日报》报道,2018年,陕西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张迎春说:“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格,是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废旧金属价格折算,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低于废旧金属市场回收价,原因是报废汽车进行规范化拆解时,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增加了拆解成本。但是这一次,我们要求拆解企业提高回收价格,同时我们还加强监管,杜绝变相压低回收价格的行为发生。”

2001至2019年施行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但去年的新版规定中将此条删去。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向记者介绍,不存在废铁回收指导价的说法。“2019年6月1日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车回收价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不再按‘废旧金属’作为唯一的定价参考标准,鼓励市场结合车况实际‘残值’与本身的循环利用价格,合理定价。一是增加多维度的参考,报废机动车的价格高低主要受车型、车况、排放标准以及零部件金属含量、重量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二是引导车主理解报废车的‘定义’,车主应该重视报废处理责任。”

陕西省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会员服务部负责人李振伟告诉记者,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以后,要求整个价格市场化,主要是供需双方的事情,协会没有“强制规范”报废企业的回收价格。

几天前,蓝海豚卡车之声电台直播连线榆林市环保局尾气治理部门,对方明确表示不会让司机承担损失,并承诺称补偿方式会在11月6日答复,“要不是政府买单,要不是华源公司买单,领导还没有决定,还在协商,钱什么时候到位肯定得等,但肯定不会让车主买单”。

记者从榆林市车管所高浪处获悉最新进展:在了解到榆林国三车主的诉求后,11月4日,榆林市高排办与各职能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榆林市高排办现已得到市政府的批示,关于补贴问题,于11月5日下午向陕西省高排办发送了请示文件。11月9日,陕西省高排办梁刚主任向记者表示,已将相关情况上报至陕西省环保厅,而高排办是由6个厅局组成的,具体落实需要6家单位一同协商。

在交付了自己唯一的挣钱工具后,以郑金如为代表的车主们每一天都过不踏实,还在等着这笔补贴款“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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