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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资信:发行人付费与投资者付费评级模式各有优劣势

时间:2020-12-13 11:50:27来源:中证网

近期一些高评级企业违约所暴露出的评级质量问题再次引发广泛讨论,评级收费模式的比较也成为其中一个探讨方向。对此,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投资者付费与发行人付费这两种制度安排各有优劣势。评级行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加强和完善相关监管、建立科学的质量检验体系、引入双评级尤为必要,优胜劣汰的机制才能让评级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当前评级行业主要存在发行人付费与投资者付费这两种评级收费模式。联合资信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种付费模式各有利弊。发行人付费模式主要优点是更能够全面获得发行人信息,有利于全面揭示信用风险。当然,在防火墙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力的背景下,其也存在缺点——利益冲突容易造成恶性竞争。“在存在多个评级机构的时候,发行人可以在数家评级机构中挑三拣四,在刚性兑付、市场违约率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大的情况下,往往评级标准最松的评级机构获得优势,因此容易造成市场上评级的虚高和泡沫化,也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这位负责人称,这恰恰是投资人付费机构宣传的优点——能够避免发行人付费模式下存在的利益冲突,保护投资人利益,鼓励信用评级行业合理竞争,避免评级寡头垄断。不过,投资人付费模式也存在不足:投资人付费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同时由于信息获取有限,其主要基于即时公开市场信息开展评级业务,评级结果稳定性相对较差。

这位负责人指出,无论哪种付费模式,风险成本的本质承担者均为投资者,评级收费本质上来说是发行人替投资者先行垫付的费用。至于分摊比例,取决于双方的博弈能力。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国外评级机构主要以发行人付费模式(如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为主,投资者付费模式在市场上占有很小比例,两种付费模式的合理搭配,共同组成了目前评级行业的服务供给布局。

我国评级行业发展历史较短,并未形成一个有序的债券市场评级违约检验机制,成熟且愿意支付外部评级费用的投资者群体尚在培育过程中,目前也以发行人付费模式为主。同时,我国已经在探索投资人付费模式。联合资信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交易商协会已经批复1家投资人付费模式的机构,证监会已批复了4家投资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

这位负责人称,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国内评级行业对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和风险防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国评级行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行业公信力不足、市场认可度较低。在品牌公信力尚不足的情况下,评级结果的不科学使用、评级行业的激烈竞争间接加剧了评级结果虚高。市场对评级付费模式的探讨和改革期望也从侧面说明目前投资者的成熟度在提升,评级服务的真正价值开始体现,这对于评级行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勇日前表示,评级不宜变成激烈竞争的行业,等到行业出清、进入到良性发展阶段以后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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