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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水务局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时间:2020-08-04 12:53:30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8月4日,记者从昆明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昆明市在加强水源保护的同时,不断增强和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让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昆明市水务局围绕农村饮水安全 “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聚焦饮水安全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精准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努力补齐工程短板,不断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9年市水务局获得“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水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据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刘锐钢介绍,自2016年以来,昆明市水务局采取多项措施,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全巩固提升资金8.56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379件,受益农村人口102.58万人,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从2015年的89%提升到99.7%,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全部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面达标,昆明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针对性工程措施,不断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379件,配套净化消毒设备1316套,主动配置水窖净水设备8397台,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人饮水窖替代工程,建成引水干、支管道4836千米,蓄水设施4000余座,提水泵站871座,新增供水能力3723万立方米,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达标打下坚实基础。

昆明市14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同时建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水平,精准实施项目,补齐工程短板,强化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完善工作措施,巩固提升保障水平。

刘锐钢表示,目前昆明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严格执行《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已全面达标,具体从4个方面采取措施。

1。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

2。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3。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健全完善水费收取和用水管理制度,昆明市水务局按照“以水养水”的要求,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昆明市“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为昆明市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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