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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局用力落实两个《条例》 助力我市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时间:2020-08-24 18:49:14来源:北方网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实施以来,市金融局以两个《条例》为指引,以优化我市金融营商环境为己任,以专项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用力、多措并举,助力我市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天津市金融局会同市高院、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及有关金融机构成立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的意见》基础上,印制《市金融局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政策解读、集中学习、知识问答等方式,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搭建“银税互动”平台,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放贷“线上一站式”办理,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目前,累计授信4382笔,授信金额27.7亿元,服务小微企业3932家;持续推动我市企业通过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及债券融资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建科机械、锐新科技先后成功在创业板首发上市,泽达易盛、康希诺成功在科创板上市,渤海银行在港交所上市,累计首发募集资金达到205.67亿元。另有捷强动力即将成功在创业板上市,鼎维固等6家企业上市在审,13家企业正在进行上市辅导;疫情期间,引导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租金延期,免收罚息等方式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共渡难关,累计帮助700余家企业和4000余个个体工商户减轻租金压力31亿元。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落实续贷续保政策、开展数据增信、降低担保收费,通过“政银企”快速联动,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通过“云对接”等形式,积极撮合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有效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作用,助力中小企业信贷获得;全面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办”,落实“不见面”审批,支持优质企业在我市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对有意向在津设立地方金融组织的申请人,专人对接、实时沟通、定期跟踪,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疫情期间,所有申请材料均安排专人在线审核并反馈,审核同意后的批准文件及许可证均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审批、容缺受理,以服务流程的优化、服务效能的增强,对冲疫情影响。今年以来,累计支持设立地方金融组织35家,变更注册资本27家,注册资本净增合计110.6亿元,出资人包括中广核、国家电网、中盐集团、南方航空、美的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

据了解,市金融局下一步将在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积极借鉴先进省市经验,为实现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展现金融作为、贡献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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