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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

时间:2020-08-07 18:49:19来源:中国发展网

为扎实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在对象范围上坚持区域平衡和统筹兼顾原则,重点选择三类评估核查县。搬迁规模大、任务重的项目县;基础工作差、存在问题多的项目县;补短板项目工程量大、拆除复垦进度慢的项目县。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崔志强报道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为扎实做好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全面检验各地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政策目标实现、搬迁群众脱贫发展等情况。近日,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评估核查工作方案》,省级评估核查从8月5日开始,至8月25日前完成。

为扎实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在对象范围上坚持区域平衡和统筹兼顾原则,重点选择三类评估核查县。搬迁规模大、任务重的项目县;基础工作差、存在问题多的项目县;补短板项目工程量大、拆除复垦进度慢的项目县。

省级评估核查工作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听取工作汇报,协调重大事项,形成省级报告,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省级评估核查工作,明确联络员,组建专项工作组。省级评估核查分为专项评价和现场抽查两项内容。

据了解,为确保评估核查工作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在专项评价方面,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7项一票否决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评价;现场抽查方面,对照各地填报上传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和县级自评价报告,对“十三五”以来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完成、政策线红执行(精准搬迁、住房面积、群众自筹、资金管理、稳定脱贫)、工程质量安全、搬迁入住、脱贫发展等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填报数据、自查验收表的真实性和自评价结论的准确性,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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