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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时间:2020-08-21 07:50:10来源:新华网

8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绩,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年来,江苏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9件,居全国省区第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64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

8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实施意见》在立法制规和打击违法上,体现“严保护”的刚性要求;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体现“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在办案程序和机制创新上,体现“快保护”的群众诉求;在保护对象和执法标准上,体现“同保护”的庄重承诺。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嫒珍表示,《实施意见》提出要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会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诉讼保全、诉讼证据、技术事实查明等工作机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行为保全等制度打击恶意侵权行为,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建立故意侵权等严重失信“黑名单”,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申请企业上市辅导备案、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监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互联网监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企合作,建立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快速处理线上举报投诉案件;在维权服务领域,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表示,接下来,将会着力构建覆盖全省、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多管齐下,着力解决维权‘周期长’问题。”支苏平说。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确保它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地位平等、标准统一。不搞特殊,就是最大的平等。”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赵健表示,将会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不区分保护对象,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无差别的执法,并提出要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保护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务实合作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张乐夫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坚持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切实提升保护效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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